一個月前在天母買了雙新鞋,平時都是穿22.5號,但中意的那雙走起路來鞋跟老是掉,最後在店員的遊說下,買了22號回家,然後相信它穿幾次之後會變鬆而合腳。
         前天傍晚第一次穿了新鞋出門逛街看電影,沒想到還沒走到大世紀,右腿後腳跟就磨出水泡來了,搞得我好好的約會變成了跛腳行,還好建賢貼心地幫我買了OK綳,稍微緩解了水泡摩擦的刺痛感,不過腳趾頭間的空隙全被壓縮黏成一團還是難受得很。看完電影吃完金雞園令驚豔的素燒冬菇餐後,原打算徐徐散步回家,但過了台大校門我還是忍不住把鞋給脫了,赤腳走在人行道上。結果哇~那種舒服自在實在令人滿足,而且在羅斯福路上光著腳丫走路格外有一種「我真的在走路」的真實感,皮膚跟土地似乎有種奇異親切的感應,雖然明白自己還是踩在人工水泥與瓦片上,但腳底與人行道直接的觸感還是跟平常穿鞋的感覺很不同,分外地踏實平穩與自由舒暢。
         拉著建賢的手,最後我像小孩一樣開心地跳呀跳的回到住處,雖然隔了兩天腳還是疼,但那一小段路的特別感受還是值得小小紀念一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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